海狐海淘入驻商家管理总则
第一章概述
第一条海狐海淘依据《平台商家入驻协议》制定本服务条款规则(下称“本规则”),作为《平台商家入驻协议》之补充协议,两者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本规则适用于海狐海淘平台的所有第三方商家,不适用于海狐海淘平台自营商品及自营定义所指商家。
第二条接受条款
(一)您以任何方式进入海狐海淘平台并使用服务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同意接受本规则的条款和条件;
(二)本规则内容包括规则正文,本规则提及的所有其他协议、规则或规范,包括但不限于海狐海淘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规范、标准。所有规则、规范、标准为本规则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规则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海狐海淘有权根据业务需要酌情修订任何条款,并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商家管理后台或海狐海淘平台予以公告,不再单独通知予您。经修订的条款公示期结束后,即产生效力。如您不同意相关修订,请您立即停止使用服务并及时通知考拉。如您选择继续使用服务,则将视为您已接受经修订的条款,当您与海狐海淘平台发生争议时,应以最新公布的条款约定为准;
(四)商家应遵守国家及地区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海狐海淘有权酌情处理。但海狐海淘对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商家因违法、违约等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五)特殊规范的适用:关于特殊品类商品的管理,本规则未涉及的和该特殊品类管理规范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定义
(一)海狐海淘平台:指海狐海淘网站(haihu365.com)及海狐海淘APP,及海狐海淘根据业务需要不时更换或增加的域名,包括该等网站的子域名网页、平台、移动信息平台及数字媒体终端的应用产品,简称为”海狐海淘”或“平台”;
(二)买家:指在海狐海淘平台上浏览或购买商品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三)用户:指海狐海淘各项服务的使用者。不分是否注册,只要在使用海狐海淘的服务,包含浏览海狐海淘的网页,均为海狐海淘的用户。
(四)商家:指符合海狐海淘招商标准并成功入驻的第三方商家,使用海狐海淘平台进行商品或服务展示及销售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也可称之为“商家”;
(五)账号:指商家注册时设置的账户名,账号具有唯一性;
(六)订单:指买家向单一商家同一时间拍下单款或多款商品的合约。订单中针对任一款商品的内容构成独立的交易;
(七)商品发布数量:指商家在海狐海淘平台上出售中及在线上仓库中商品款数的总和;
(八)成交:指买家在海狐海淘平台上拍下商品并付款成功;
(九)下架: 指将出售中的商品转移至线上仓库。
第二章招商入驻及经营管理
第四条服务使用对象
商家应当严格遵守平台系统设置的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遵守《平台商家入驻协议》,商家注册、发布商品及对商品进行描述时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平台相关规则,不得包含违法或涉嫌侵犯他人权利等相关信息,同时商家应保证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与所从事的民事行为相适应的行为能力,如为公司或其他法律主体注册账号,商家应保证其有权使该公司或法律主体受本条款的约束,且该注册行为应当不为法律法规所禁止。
第五条 准入原则
(一)海狐海淘可根据自身经营策略及实际情况(包括经营目标及现状、品牌需求、服务水平等因素)优先选择更契合海狐海淘定位、可以更好为买家服务的商家。
(二)海狐海淘将结合国家相关规定、各行业发展动态及买家需求,不定期更新准入原则及相关标准,具体以商家实际入驻时公示的内容为准。
第六条入驻流程及条件
(一)入驻流程:商家应按照海狐海淘招商入驻流程完成入驻申请、资质提交、保证金缴存等环节,方可成功入驻;如逾期未完成指定环节,则本次入驻申请失效,需重新申请。
(二)准入条件:海狐海淘对申请入驻的商家设有一定的准入条件,可详见《入驻商家资质细则》;
第七条 经营规范
商家应遵守所在行业的经营规范要求,商家进入特殊市场或销售特殊类目商品的,应遵守对应特殊市场及特殊商品的特殊经营规范。
第八条 商家保证
(一)所有商品均为正品;承担商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并按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二)向买家提供的商品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有指定退货地点及正规退货渠道。
(三)承担消费者权益保障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信息披露、提供商品退换货服务、建立不合格或缺陷商品召回制度、对商品质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赔付责任等。当发现相关商品存在质量安全风险或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召回已销售商品并妥善处理,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并依法及时将召回和处理情况向海关等监管部门报告。
(四)如为跨境商家还应保证:
1.所有商品均属中国大陆境外直采,是海外原装正品;
2.商家的注册地为中国大陆境外;
3.向海关实时传输施加电子签名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交易电子数据,可自行或委托代理人向海关申报清单,并承担相应责任。
4.应委托一家在境内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由其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承担如实申报责任,依法接受相关部门监管,并承担民事连带责任。
第九条 商家如发生以下任一情况,平台有权予以清退:
1. 商家违反《商家违规行为处理规则》的严重违规行为;
2.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进行销售的;
3.丧失主体资格的;
4.存在严重的恶意竞争、侵害消费者权益、影响海狐海淘平台声誉等违反市场公平竞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的行为;
第十三条账户安全
(一)商家应当自行负责对海狐海淘账户及登录名、昵称和密码的保密,且须对该登录名、昵称和密码下发生的所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发布信息、网上点击同意或提交各类规则协议、网上续签协议或购买服务等)承担责任。
(二)除非有法律规定或司法裁定,且征得平台的同意,否则,商家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赠与其账户和密码,且该账户和密码不能被继承。
第三章交易与消费者保障
第十四条商家应当按照海狐海淘平台系统设置的流程和平台规则、要求发布商品。
第十五条商家应遵守海狐海淘平台的“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正品保障”、“如实描述”及“国内退货”等。
第十六条商家应当遵守跨境交易所涉国家与地区商品出入境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协助与配合义务。
第十七条商家应遵守以下在海狐海淘平台的交易规定:
(一)所有商家应当按照海狐海淘系统设置的交易流程进行交易;
(二)自买家支付成功后的30天内,因买家原因未提供有效身份证信息,或提供的身份证信息与收件人姓名不一致,导致商家无法发货的,交易关闭;由于买家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年度消费已超人民币2.6万限额,导致商家无法正常发货的,交易关闭;
(三)买家自付款之时起即可申请退款。自买家申请退款之时起24小时内商家仍未进行相关操作的,该审核自动通过,平台有权先行退款给买家;
(四)自商家在点击发货之日起,买家点击确认收货的,或买家未在一般贸易订单30天内,跨境订单80天内确认收货且未申请退款的,海狐海淘将视为买家已确认收货;
(五)买家申请退货退款后,依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商家拒绝退货退款的,买家有权要求海狐海淘介入或确认收货。买家在商家拒绝退款后7个工作日内未操作的,退款流程关闭,交易正常进行;
.商家同意退款或在48小时内未进行相关操作的,且不要求买家退货的,审核自动通过,平台有权先行退款给买家;
.商家同意退款或商家48小时内未进行任何操作的,且要求买家退货的,退货协议达成,按以下情形处理:
1) 买家未在7个工作日内退货的,退款流程关闭,交易正常进行;
2) 买家在7个工作日内退货,且商家确认收货的,将直接退款给买家;
3) 买家在7个工作日内退货,并在提供有效退货快递单号后,在系统抓取到退货妥投信息后3个工作日(若系统未抓取到退货妥投信息,在买家上传快递单号后15天)内商家未回馈处理意见,视为商家同意海狐海淘平台先行退款给买家。
(六)除非海狐海淘售后政策及商家明确公示且经买家确认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情形外,自买家收到商品之日(以快递签收日期为准)起7天内买家可以申请退货,商家应当积极配合。
(七)对于每日16点前海狐海淘转发的商品及售后服务咨询、投诉等工单(以下统称“客诉工单”),商家应于6小时内回复处理意见;对于每日16点后海狐海淘转发的客诉工单,商家应于次日12点前回复处理意见。如商家未按以上规定时间回复客诉工单或商家回复的内容无效的(内容是否无效以海狐海淘平台界定为准),平台有权从客户为先理念角度依据规则代商家回复处理意见,商家应按照平台处理意见为客户提供售后服务,因此产生的损失或费用将由商家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交易评价
买卖双方应合理使用海狐海淘提供的评价工具,并遵守《海狐海淘商品评价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 服务保障
所有商家需按照《海狐海淘入驻商家售后服务处理规范》等平台发布的规范为买家提供基础服务保障,选择加入并做出增值服务承诺的商家需按“增值服务类型及对应规则”为买家提供增值服务保障。
第四章营销
第二十条 商家报名及参加平台官方营销活动的,应符合对应营销活动发布的招商规则或临时公告等要求。
第二十一条 商家自行使用平台营销推广工具或在店铺内进行自营销活动的,应当符合相关营销工具的要求,发布的活动信息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遵守平台相关规则,切实履行对外作出的活动承诺。
第五章市场管理及违规措施
第二十二条海狐海淘会员的风险行为或违规行为依照《商家违规行为处理规则》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则中的“天”如无特殊说明均指连续的自然日。
第二十四条 海狐海淘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后的,适用本规则。
第二十五条 除本规则另有说明或定义,本规则中所涉及的术语以《平台商家入驻协议》中所约定的定义为准。海狐海淘按本规则对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海狐海淘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海狐海淘及其关联公司签订《平台商家入驻协议》等的各项协议及规则的约束。
【修订时间】2021年6月29日
【生效时间】2021年7月1日
【说明】本规则自发布/修订之日时起公示7日,并在公示期间征求相关意见,期间如无意见及修改,将于规定时间生效,如有修改,将另行公示。